福州市仓山区纪委监委系仓山区行政机关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人员,并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纪委监委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其中:驾驶员岗位1名,条件要求如下:
1、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
2、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纪委监委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660元/月。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3、驻点值班期间按规定发放补助。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sqxjs@163.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本人驾驶证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七、面试考核工作
用人单位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审核后,确定参加面试或考核名单,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八、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6309787,联系人:蔡女士(福州市仓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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