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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海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

      2023-07-27 23:09:01发布,长期有效,24935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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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经营发展需要,福州海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海丝”)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熟悉专业知识的优秀年轻骨干人才。

    一、福州海丝简介

    福州海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为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发起,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全国首家具有国资背景的法务及泛法务运营管理公司。

    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战略部署,福州海丝依托于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法务及泛法务服务供应链平台效应,吸纳优质法务、泛法务及法务科技企业等合作伙伴,探索创新发展模式,提供丰富的供需资源对接,开展企业法务及泛法务服务,提升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整体品牌影响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3名)

    福州海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能干,爱岗敬业;

    (五)善于学习,能够创造性地、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六)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七)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所应聘职位的行业政策等;

    (八)报名人员已取得相关院校毕业证,学位证;

    1.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应为知名院校毕业,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九)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符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十)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所任职单位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十一)各方面条件优秀者,院校、年龄、证书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个人原因,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六、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面议。公司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后期薪资待遇随岗位及职务变动而调整。

    七、招收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按简历筛选、(笔)面试、背景调查、心理测评、入职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应聘申请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lgtjtzp@163.com

    邮件标题及附件均命名为: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姓名。申请表内请务必附上照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

    (二)简历筛选

    公司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经验、职称等方面对简历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

    (三)笔/面试标准

    1.公司将视情况安排笔试,部分岗位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2.成绩计分标准

    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分数;

    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背景调查

    视岗位情况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

    (五)入职体检及无犯罪证明

    公司视情况通知相关岗位人员提供体检报告及无犯罪证明,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及无犯罪证明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查实所提供材料不实者,取消聘用资格,由后续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六)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有关网站上予以公示。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通知办理试用手续。

    (七)录用

    拟聘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原则上为2-6个月,表现优秀者可提前转正。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

    八、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恕不退还,公司将予以妥善保管;

    3.在报名后的一个半月内敬请保持手机畅通;

    4.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同意调剂的在《应聘申请表》(附件2)上备注;

    5.应聘者请自行下载专用表格填写履历,谢绝其他格式履历表;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福州海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福州海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首发网址:https://fuzhou.mayicms.com/xingzheng/41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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